近日,有機農業又再次與發展項目連上關係。香港十大勝景之首的大浪西灣一幅 10 萬呎的土地連附近丁屋,被蒙古能源主席魯連城收購,並開展建築工程,將大片植被清除,事件引起公眾嘩然後,魯先生表示該地將興建有機農場。現在,政府已經將西灣納入發展審批地區草圖,三年內凍結所有新發展,除農業外,其他用途均需要向城規會申請。有團體建議應在規劃條款內,強制要求在該地進行的農業活動必須採用有機方式,以減少對附近河道及自然環境的影響。
有機耕種的確比常規農業對環境更友善,不少環保團體都同意,有機農業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護農地及其周遭環境中的生物多樣性,值得推廣。只是,當理論遇上現實時,可能出現變數。
香港目前已建立有機認證系統,但卻完全是自願性質的,並沒有法例的監管,政府也沒有「有機」的法定定義,於是大家對「有機」的詮釋,便可自由發揮,曾有商人表示我們的是狹義的有機,他們的才是廣義的有機,亦有農戶聲稱他們的是「半有機」。
如果城規會願意順從民意,在規劃條款內加入強制有機農業的要求,他們首先要界定清楚他們說的有機是那種有機,然後再要求魯先生的農場進行認證,這才能監管到他用了甚麼藥,施了甚麼肥,會否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。不過,做了香港人那麼多年,大家可能都會感覺到要完成以上動作的難度不少,一句「無先例」就已經可以擋住不少詰難。
事到如今,群情洶湧、眾目睽睽,魯先生可能比較難繼續他原來的建設方案。萬一(真的只是萬一),因緣際會,魯先生最後有興趣在大浪西灣開闢有機農場,種菜送禮自用,或者有群眾願意夾錢出力,向魯先生回購土地開墾耕作,也都誠屬好事,最低限度可以增加本地的糧食自給率。只是耕種者要花上不少精力去復育那片已被徹底清剿的泥土的生態,才可以種出好的有機農產品來。
從大浪西灣的「復耕」事件,再看本地棄耕農地的前景。本來,農地復耕是天經地義的事,只不過香港部分農地在棄耕數十年後,生態價值已然提升,可能已經變得生態敏感應該留作保育,但那片要保育?那片還可耕?怎樣評定?標準為何?我們的社會對此還未有全盤共識。
全球暖化,大家都希望減低食物里程,不少國家已開始鼓勵本地農業。但在香港,這個議題的討論十分有限。我們的土地及水資源都稀缺,香港環境對農業的承載量究竟有多大?怎樣平衡生態保育與糧食保障?抑或背靠祖國比較簡單?但中國也有自己的糧食供應問題,即使中國會「照顧」香港,香港可有道義上的責任盡可能地提升自己的糧食自給率?還有,淨向「阿爺」伸手,怕不怕予人口實,破壞香港和內地其他城市的關係?這些問題,將是社會需要共同探討的議題。
對大浪西灣事件有興趣的朋友可參考以下網頁:
一個月內已有8萬人加入的反大浪西灣工程社交網站
城規會已公開大浪西灣的發展審批地區草圖,並展開諮詢,公眾可以對該地的用途發表意見 |